五6中队的刘佳桐同学
一、关于“二代”入学
根据清办发(2005)第44号文件的精神,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教职工子女进行入学登记。
1.入学条件:父母有一方为清华大学本部事业编制教职工,子女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身心健康的适龄儿童。
2.登记地点:清华附小校园内。
3.登记时间:6月15日(为减少家长和孩子的等候时间,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 上午 8:00 —— 9:30(女生)
第二批 上午9:30 —— 11:00(男生)
4.注意事项:请带您的孩子,及打印海淀区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表。
二、关于“三代”入学
根据清办发(2005)第44号文件的精神,及2011年清华大学“关于附小招生情况说明及建议(大学退休教师会)”的补充说明,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教职工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三代”)进行入学登记。
1.入学条件:
(1)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为清华大学本部事业编制教职工的“三代”子女;
(2)户口在出生当年年底前即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地(限清华园街道及周边由学校分配住房的地区)、符合北京市普通小学正常入学条件的,在优先保证教职工“二代”子女入学的前提下,视资源情况(包括清华附小的师资、教室、经费等)按大学有关规定照顾解决“三代”就学问题;
(3)每户教职工家庭照顾解决清华附小入学的“三代”子女不超过一名;
(4)“三代”子女的祖辈只有一人健在、需要照顾的,优先予以安排;
(5)“三代”子女的祖辈两人都健在的,按照两人的年龄之和,从高到低排序。
2.登记地点:清华附小校园内。
3.登记时间:6月15日下午13:00——14:30
4.注意事项:请带您的孩子,及打印海淀区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表。
清华大学附属小学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