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6中队的刘佳桐同学
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清委发〔2013〕19号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全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各院系各单位各部处领导班子及成员为重点,以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为实践载体,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要坚持讲求实效,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不俭上取得实效,在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上取得实效。要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和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要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干部带党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突出实践特色,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性创造性,重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上级组织帮助下级组织、干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做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二、目标要求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继承弘扬优良传统,努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取得新成绩、涌现新经验。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在我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全校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高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迫切需要。
全校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当前,我校正处于以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各项改革的关键时期,对我们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团结依靠广大师生员工齐心协力谋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要紧紧抓住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审时度势、攻坚克难,以改革促发展,使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和学校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2.转变作风,改进状态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和直观反映,党风影响校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始终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之风。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
作风建设决定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克服软弱涣散、消极懈怠、固步自封、脱离群众等不良现象,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得到提升,带动全校师生员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以更饱满的热情、更积极的作为,投入到学校各项事业中去,开创学校新百年的新局面。
3.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弘扬行胜于言的清华校风和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改进文风会风。要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提倡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师生,坚持民主集中制,改进调查研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坚决反对享乐主义,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克己奉公,爱岗敬业。要坚决反对奢靡之风,秉持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勤俭办学。
检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如何,在于是否切实推动了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是否令师生员工满意、让师生员工受益。要重点围绕阻碍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缺陷薄弱性问题,围绕师生员工反映多、意见大的难点热点问题,认真听取批评建议,查找问题根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向师生员工公开,受师生员工监督,切实整改,务求实效。
三、方法步骤
我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为2013年7月至11月,有效活动时间不少于三个月。要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校、院(系)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不少于两次的专题学习。各党支部也要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基层、贴近师生,以访谈、座谈会、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召开学校领导班子和各院系各单位各部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做好充分准备,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的要求和群众期盼,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邀请中央督导组参加和指导学校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谈心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后,要在规定范围通报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民主评议。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每位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各单位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强化正风肃纪。对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等进行认真清理,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吃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师生员工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以及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等。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各院系各单位也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活动开展。各院系各单位各部处要制定本单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计划》。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学校党委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各院系各单位各部处要向学校党委报送总结报告。
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校内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中央精神,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和成效,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对各院系各单位各部处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促检查。
编辑:尹红丹
文章来源:清华大学两办